2018年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近日,中能集团董事长冯建方对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冯董事长指出
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安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发展是第一任务,安全是第一责任。各公司、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各车间主任、班组长,既是生产、经营责任人,也是安保工作责任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安保工作原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节日期间的安保工作亲自部署安排,主动组织落实,确保抓出成效。国庆、中秋节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生产经营建设任务重,节日节庆集中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量大,这些都给安保工作带来不利因素。各公司、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保卫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安保工作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落实,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警钟长鸣。
冯董事长要求
要落实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按照“全覆盖、 无盲区、重实效”的原则,扎扎实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重点检查管桩、杆塔、混凝土等生产车间,凤凰墅二期、中能医药物流园等建筑工地及物资运输、门卫值守、锅炉房、仓库等重点部位及生产、销售、采购、运输、施工、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再检查、安全隐患再排查,对事故隐患和不安全问题发现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冯董事长强调
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安全奖励和处罚力度。集团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都要牢固树立主人公意识和全员安全意识,人人讲安全、个个抓安全、事事保安全、争当安全员。严格执行中能集团安保工作规定,对违反中能集团安保工作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每次罚款200 元;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公司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车间主任、安全办负责人、班组长分别处以 5000 元至 1000元的经济处罚和撤职、降职、待岗、诫勉谈话等行政处罚。对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公司单位奖励1万元至10 万元,对安全生产标兵每人奖励 500 至 1000元。集团安全办要组织随机检查,严格兑现奖惩。
集团宣传办